北京劳动合同法第一案:“裁人”公司败诉
  • 作者:未知 更新时间:2008-5-23 22:28:00 来源:西南房产人才网信息中心
  • 【字号:   】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次 【我要评论】 【我要打印

 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中艺在线广告公司与唐某等10名员工仍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。

    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几天后,北京中艺在线广告公司辞退了唐某等10名员工,引发了这起劳动争议诉讼。

     2003年10月29日,唐某等10名员工到中艺在线广告公司担任广告业务员,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今年1月7日,中艺在线广告公司向唐某等10名员工口头宣布解除劳动关系。次日,唐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,宣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唐某与广告公司此前存在劳动关系。广告公司不服,向宣武法院起诉,要求法院撤销上述裁决书。

     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,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。广告公司认为与唐某等人之间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,并不是认定员工与广告公司劳动关系性质的依据。

     审理法官表示,中艺在线广告公司与唐某等人解除劳动关系,后者不予认可,应视为双方的劳动关系尚在存续期间。

查看全部评论发表评论
  • 登录名: 密码: 匿名发表(无需注册)
  • 发表评论须知:
  • 一、所发文章必须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;
  • 二、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、公司介绍、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;
  • 三、严禁恶意重复发帖;
  • 四、严禁对个人、实体、民族、国家等进行漫骂、污蔑、诽谤。